淮南市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双随机”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11 浏览次数:2062
建管市[2018]44号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督促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根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淮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转变监管模式,明确工作事项,细化工作程序,提升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管的科学性,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 抽查方式
(一)抽查主体的确定
1、受检项目确定:受检工程在项目库中随机抽取。
2、检查组人员确定:检查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含质量、安全、建管、市场管理人员)。
(二) 抽查比例
一次不少于项目库工程的30%。
三、 检查内容
1、项目经理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在岗履行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是否在岗履行职责。
3、是否按规定采用“IFA”系统考勤。
四、 结果运用
1、施工现场检查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因故不能到岗的,应当出具经审批的请假条,否则,视为不在岗。
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一次不在岗的,给予批评并纳入下次检查范围;累计两次不在岗的,分别给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累计三次不在岗的,分别给予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所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进一步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
3、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
4、未采用“IFA“系统考勤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