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2384

皖建监协[2021]10号

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宣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维护我省监理行业权益,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促进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新方向转型发展,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拟在原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确认调整和扩充。现就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和调整时间

  

  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2日

  

  二、专家委员会专家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

  

  1.具备建设工程类或相近类别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满10年;

  

  2.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有1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在投资决策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行业内有突出贡献,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三、调整专家委员会成员

  

  请原专家委员会各位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个人意愿及工作实际情况,重新填写《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本着对协会负责,对行业负责的态度,慎重选择专业方向和组别类型,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相关材料到我会。

  

  四、扩充专家委员会成员

  

  有意向、有精力、有时间为协会、为行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行业菁英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所从事的工作专业特点,填写《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同时准备相应材料邮寄至我会。

  

  五、材料要求

  

  1.《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发表过论文、著作以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材料2-4准备一份;材料1准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材料2-4按顺序整理后装订成册,另一份单独附后。同时,将《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本发送到543431643@qq.com。

  

  六、资格审查

  

  秘书处对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组织专家对专家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评议。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向社会公示后颁发专家聘书。

  

  七、寄送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08室,何秀娟收,0551-62876469。

  

  八、联系方式

  

  吴翔 0551-62876429;何秀娟 0551-62876469

  

2021年3月11日

电话:0554—6666108

邮箱:355366461@qq.com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6号燃气小区综合楼